1.官员的班行位次。唐 李肇《翰林志》:“兴元 二年,敕翰林学士朝服序班,宜准诸司官知制誥例。” 2.官名,属鸿胪寺。明 始置,清 因之。《明史·职官志三》:“序班典侍班、齐班、纠仪及传赞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志二》:“序班掌百官班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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