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主持办理丧事。语出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光薨,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。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。”《旧唐书·裴冕传》:“冕独收鉷尸,亲自护丧,瘞于近郊,冕自是知名。”2.指主持办理丧事者。3.护送灵柩归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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